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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微速讯:情侣在“5.20”等特殊节日的打款 一定都是赠与吗?

发布时间:2023-05-30 13:58:20 来源:中新网福建


【资料图】

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30日电(晋研)在类似5月20日这样特殊的日子,许多情侣会通过发送微信红包等方式表达爱意,红包的金额也往往是“520”“1314”“3344”等具有一定含义的数字,这些打款通常包含着赠与的意思表示,但是也有例外。

林某某与陈某原本是男女朋友关系,2021年5月20日,林某某向案外人郭某借款15万元后,将其中10万元通过银行账户转账给陈某。同日,林某某还通过微信向陈某转账520元、1314元。陈某向林某某微信转账52元、33.44元。2021年8月7日,林某某通过微信询问陈某:“郭某的钱要还给人家了”。次日,陈某回复:“可以啊!什么时候过来写个欠条给你,钱目前短时间没有”。后林某某再次催款,陈某否认欠款事实,故林某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偿还10万元借款。

基于这10万元转账发生在5月20日这个特殊日子,陈某主张该笔钱系双方特殊关系期间在特殊的时间点产生的赠与事实。但林某某主张系陈某向其借款,因其手上资金不够,故向案外人郭某借款15万元后,将其中10万元转借给陈某。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法院经审理认为,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当审查双方之间的借贷合意,实际给付出借款项情况及借贷是否合法。根据林某某庭审陈述及微信转账记录可以看出林某某5月20日当日已向陈某转账具有特殊含义的520元、1314元,而该笔10万元是其向案外人郭某所借后出借给陈某的,结合双方2021年8月7日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明陈某知晓案涉10万元是林某某向案外人郭某借款亦作出同意向林某某出具欠条的意思表示,故陈某主张案涉款项是赠与款而非借款的主张依据不足,而林某某的证据更具有高度盖然性,故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应当偿还林某某借款10万元。陈某不服提出上诉,最终二审法院亦维持一审判决。

法官提醒,情侣在“2.14”“5.20”以及七夕情人节等特殊节日里常常会互相发送红包表达爱意,但也不排除个别情侣确有需要在这些节日里向对方借款,甚至最终因借款归还问题产生诉讼纠纷。广大群众应当注意尽量不要选择在这些特殊节日与情侣间产生借款行为,以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如果确实刚好在这些节点对方请求转账借款,那么也应做好必要的证据留痕工作:一是不要出借“1314”“5200”等具有特殊含义的款项,借款金额尽量整百、整千或整万;二是尽量劝说对方出具借条,数字时代借条的制作也很方便,经双方确认的电子借条也具有法律效力;三是注意保存双方关于这笔借款的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也能作为印证借款事实的有力证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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